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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7

平遥县推广“837+X+Y”产业扶贫收益分配模式

    平遥县结合40个贫困村历年项目实施情况,在全县全面铺开的“五地一产”改革中,率先围绕扶贫资金资产制定了《关于产业扶贫项目“837+X+Y”收益分配的十条实施意见》,通过这一收益分配模式的推进、复制,实现内生经济支撑。这将是平遥县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让贫困户收益递增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已在部分贫困村推广。

    “837+X+Y”收益分配模式,即扶贫项目每年收益不低于扶贫资金投入金额的8%。脱贫攻坚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可提留收益的30%,剩余70%收益将收益权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X”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用于小型公益型事业、突发意外等急难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的临时救助或其他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的事项,量化到贫困户的收益用于贫困户、特困户兜底,助工、助农、助学、助医、助残、助老“六助帮贫”等。“Y”即与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合作的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享受“优先入企务工权、优先产销对接权、优先承租经营权、扶贫项目收益权”等权益。

    “837+X+Y收益分配模式,就是要通过机制倒逼,紧密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通过坚持动态管理、劳动获得、奖优罚懒、全程公示原则,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参与致富脱贫的积极性;通过扶贫资产收益助工、助农、助医、助学、助残、助老,把扶贫与扶志、扶德相结合,真正实现主导产业培育、集体经济壮大、内生动力激发、贫困户稳定增收、防范致贫返贫的目标。